阮民安涉超市盜竊案下月提堂 消息指取走貨品全無付款

阮民安涉超市盜竊案下月提堂 消息指取走貨品全無付款

阮民安涉超市盜竊案下月提堂 消息指取走貨品全無付款阮民安涉超市盜竊案下月提堂 消息指取走貨品全無付款

前藝人阮民安(Tommy)涉嫌星期三(18日)在土瓜灣一間超級市場盜竊約值140元的食物及飲品案,消息指警方經調查後,相信他拿取的貨品全部未有付款,他已被控以「店舖盜竊」罪,19日凌晨約4點⁠已獲准保釋,案件下月9日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 案發在18日下午5時許,警方巡邏期間留意到一名男子形跡可疑,其後該男子在一間惠康超級市場將一些飲品和食品放進超市手推車,經過自助付款區,但並沒有付款,直接走過,並將貨品放入自行攜帶的膠袋後離開,警方員立即上前截停,並搜出屬於惠康超級市場的未付款貨品,包括:支裝飲品數枝(可樂、茶)、數包糖、餅乾、魚皮花生等等(約值百多元),並在其身上搜出一張他人姓名的信用卡。 警方表示,被捕人姓阮,45歲,報稱無業,他涉嫌在該惠康超級市場店舖盜竊和藏有一張他人姓名的信用卡,分別被捕涉嫌「店舖盜竊」和「盜竊」罪名。 阮民安19日早上曾在其facebook發文交代事件,指「放心,無穿無爛,琴晚早瞓仲瞓得都幾冧下」,他強調購物後「記得拎單,14蚊好,140蚊好,1400蚊都好!原來有起事上嚟,單係咁重要!」並上載一張有可樂、薯片的零食圖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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